终于有了个属于自己的单反!!!!

lina@ym 发表于 2008-06-23 22:23:01

首先,狂喜!

然后,还是狂喜!!

在然后,发现自己不会使!!!

然后的然后,先喜着吧,我就不信我学不会你~~~

O了
关键词(Tag): 拥有 单反

曾经的这一天...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
  • 老毕
    2008-06-23 22:28:11 匿名 124.240.*.*

    哇,好好嫉妒哦,发来我我教你用列

    哇~~师傅,你好好教教我就可以了。发就免了哈

  • 哈哈```你在玩什么喔``
    有意思~~
    像是穷汉得了个毛驴子``还在狂喜~~
    嘿嘿```不介意开玩笑吧~
    来看看,希望不要介意~记得回踩喔o(∩_∩)o...
    http://ningmeng.my.caraq.com/people/10195.shtml

    不介意:)

    我就是想买个单反,练好了,给我们家小孩照相使。


  • cynthia
    2008-06-24 14:53:30 匿名 219.232.*.*

    六个脚印先,哦~~~单反,我的最爱!有多了一个喜欢而不会用的人,呵呵!

  • 2008-06-24 14:54:28

    第一次留言就一堆错别字,丢死人了,看来我太激动了,呵呵!

    丢人吗?
    你确定丢人吗?
    很显然

    不!


  • 2008-06-24 18:31:36 匿名 60.172.*.*

    嘿嘿。。。


  • zita
    2008-06-25 21:07:22 匿名 121.33.*.*

    真有钱呀真有钱~

    我亲爱的小姐姐,这个……估计我是最穷的那个

  • 哈哈,学的咋样.基本的应该简单的吧


  • hai
    2008-06-30 10:45:07 匿名 61.187.*.*

    楼上的,基本的我会用了,而且昨天也给我们家小孩照相了。呵呵
    很爽!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